“知道吗,市容管理分队队长被辞退了!”“听说了,好像是因为拿人好处替人办事……”最近,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行政执法中队市容管理分队队长周某某被查的消息在当地引起不小关注。
周某某的事情,还得从该镇纪委副书记、监察办副主任楼二虎无意中听到的几句话说起。2019年3月,店口镇夜宵一条街,下班后想买点东西回家吃的楼二虎,留意到旁边老板与客人间的对话:
“老板,你说桌椅乱摆在外面会被没收,还要罚款,隔壁烤肉店的桌椅不是一直摆在门前的人行道吗?”
“他家在执法队里有人,有没有罚款不知道,但没收的桌椅转身就拿回来了,我们没这门路啊!”
情况是否属实?如果属实,这背后有没有不正当往来情况?楼二虎向镇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侯海英汇报,并与镇纪委监察办几位同志碰头研判后,把监督对象聚焦到了负责管理占道经营的镇行政执法中队市容管理分队。
周某某,2005年经招聘入职店口镇行政执法中队。虽为聘用人员,但因工作认真,自2011年起就一直担任市容管理分队队长一职。初步摸排发现,周某某在周围领导、同事中,口碑都不错。在向当晚夜宵店老板和周边商铺侧面打听后,也没有得到有价值的信息。调查工作一时没有进展,恰好此时市纪委监委下转的一个问题线索给楼二虎提供了突破口:据反映,在店口做土方运输生意的涉案人员曹某福多次邀请周某某一起吃饭、唱歌。而土方运输过程涉及泥土抛洒问题,也正是市容管理分队的工作范围。
接受管理对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明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综合多方面的情况,2019年5月,经镇纪委研究并报镇党委批准,周某某涉嫌违纪问题被立案审查。
经查,周某某自2015年7月至2019年3月,多次接受管理对象的宴请,收受香烟、红酒等物品,多次在过年过节、家人生日等节点收受管理对象微信红包,并多次接受管理对象安排的娱乐活动。作为回报,周某某则在车辆执法检查前为搞运输的这些对象通风报信、在占道经营检查时对做餐饮的某些对象给予“特殊照顾”……最终,周某某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店口镇党委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执纪者说】周某某之所以敢顶风违纪,说到底是内心纪律意识淡薄,私心杂念在头脑中占了上风,再加上侥幸心理作祟,最终掉进权钱交易的“潜规则”中。该案充分说明,监督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即使披着“交朋友”的外衣,违纪者也无法逃脱党纪惩处,这给各类行使公权力的人员敲响了警钟。
——浙江诸暨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叶伟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