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敦煌市坚持目标导向,以党建引领乡村振兴为核心,紧紧扭住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牵引性,从建强头雁队伍、培育党员先锋队、夯实基础保障等方面先行入手,为党建引领乡村振兴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坚持以班子建设为“要点” 选优配强“领头雁”
班子强不强,关键看班长,敦煌市把村书记选育作为重中之重,严格标准选、多管齐下育、从严从实管、强化激励保障,统筹运用选拔配备一批、择优派任一批、调整撤换一批、储备培育一批等措施,从致富带头人、优秀年轻干部、退役军人等“能人”“强人”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56名,100%实现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创新“书记培养”方式,将112名优秀党员纳入村书记后备人才库,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定村包抓联系培养村级后备人才348名。研究制定了《村“两委”成员任职资格联审办法(试行)》和《村级干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及时清理存在问题的“两委”成员3名。对新提名的村“两委”班子成员和日常调整的村干部坚持“凡进必审”原则,对照人选标准14种“负面清单”,坚决防止有问题的人员进入村级班子。畅通提高村干部政治待遇的有效途径,先后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中考录镇机关公务员10名,招聘镇事业编制人员3名,提拔副科级乡镇干部5名,切实提高村干部政治待遇。
坚持以党员队伍为“基石” 重点培育“先锋队”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党员合格,党的组织才坚强有力,敦煌市各级党组织注重源头培养、严格审查把关,摒弃“坐等上门”思想,变被动为主动,主动上门谈心,盯着培养发展,多渠道联系培养各类农村优秀人才。每年开展一次摸底排查,对连续2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盯紧整改,杜绝连续3年发展党员“空白村”现象发生,今年以来,全市共确定入党积极分子600余名,实现每村每年都有优秀人才加入党组织。探索组建乡镇农村优秀人才党支部,统筹培养发展计划,激活乡村振兴队伍的“源头活水”。坚持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巡察重要内容,制定《敦煌市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认定处理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敦煌市发展党员工作预审制度(试行)》《敦煌市党员档案管理办法(试行)》,为提升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制度支撑。
坚持以经济发展为“核心” 着力打造“助推器”
乡村振兴,产业振兴是关键,敦煌市以《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十乡百村千家万户”示范创建行动意见》为统领,拓宽发展渠道、坚持项目带动、形成工作合力,定期研究部署,逐村分析研判,逐级建立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联席协调机制,构建市委统一领导,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组织、财政及相关部门支持配合,8个农村乡镇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注重组织引领,不断优化党组织设置形式,延伸组织链条,在农民合作组织、专业协会中建立各类产业党组织40余个,真正把支部建在产业链上、党员聚在产业链上、群众富在产业链上。坚持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原则,强化规划、政策、项目、资金统筹,按照自主经营、合作经营、投资入股等形式,指导督促8个镇成立57个村级股份经济联合社,筹集资金750万元计划新建25座村级光伏发电站,带动村级组织走资产经营型、产业带动型、物业租赁型、服务创收型等多元化发展路径,不断增强自我造血功能。全市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的村的比例较之前有了较大提升。(张晓亮 马春燕)